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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小学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书
标书截止日期: 2008-10-07 16:00:00
所属行业: 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 广东
标书简介:
内容
1.1招标目的
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番禺区飞鹅岭小学工程。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飞鹅岭。
1.2.3工程范围:番禺区飞鹅岭小学工程计划兴建飞鹅岭小学一所,建筑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工作。
1.2.4规划用地文件:。
1.2.5项目批准文件: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8]84号。
1.2.6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2000万元;
1.2.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合同范围: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防雷、消防、智能、空调,周边园林绿化等各专业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2.10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9年月,竣工日期为2009年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1.4.5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7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见附录3)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以注册单位为准,其他人员以社保参保单位为准进行判定。
1.4.9关于投入人员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在资格审查阶段需审查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格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投标阶段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如果中标候选人实质上无法满足投标资格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4.10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第5个工作日,即2008年10月7日(工作时间: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的报名窗口发售招标文件。申请人必须派人持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资料盖上单位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5.1.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5.1.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前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6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1.6.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1.7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71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7.1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4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06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71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7.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90%,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每米100元。
1.7.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
1.9.6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在《设计费计算依据》表的评审费内报价。
1.9.7投标人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自行评估。
1.10交易服务机构
1.10.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15、22871922
1.10.4传真号码:020-22871921
1.11招标管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1.11.4传真号码:020-84898880
1.13招标人
1.13.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城区教育指导中心
1.13.2地址、邮政编码:511400
1.13.3联络人:张先生
1.13.6电子邮箱:
1.14招标代理机构
1.14.1名称: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1.14.2地址、邮政编码: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457号
1.14.3联络人:李先生
1.14.4电话号码:020-34801616
1.14.5传真号码:020-34801632
1.14.6电子邮箱:jianfa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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